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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北京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徽标征集及征文

来源:未知 编辑:沈阳 时间:2009年11月18日

——北京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成立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之一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宗旨,1999年在北京市教委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地区部分高校成立了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由北京市教委担任共同体理事长单位。目前已发展到16所高校,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北京联大应用文理学院、北京城市学院。近期将有3所高校加盟北京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

北京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多种形式和层次的合作办学,目前已开设了跨校选修课、单个学校开设的跨校辅修专业以及多个学校联合开设的共同体辅修专业等教学形式,已有10多万人次的学生参加了教学共同体课程和专业的学习。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在进一步培养适应国家发展以及适应北京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的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成长的需求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北京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目前已成为成员学校数量最多,层次最高,受益学生最多的全国规模最大的合作办学组织。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已成为北京学院路地区高等教育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成立十周年之际,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纪念庆祝活动,其中重要内容就是共同体徽标征集,以及纪念征文活动。

一、 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徽标征集

徽标应突出学院路地区的特色,体现合作办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融合、创新提高,培养综合性创新人才的目标。徽标集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一体,具体形状结构不限,但应有明确的含义和解释。

获一等奖的徽标将作为今后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对外统一的标志,等同于高校的校徽,广泛应用于各种与北京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相关的场合及用品上。

获奖徽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北京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所有,获奖作者签署版权转让证明。

二、 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十周年纪念征文

以“我与共同体一起成长”为主题,要求内容充实,行文流畅,情感真实。作品体裁不限,记叙、议论、散文、诗歌等均可。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三、 具体事项

对象:凡国家正式承认的北京市所在高校的在校生(包括研究生)以及教师等。

时间:徽标征集及征文时间自即日起至2009年12月10日止,邮寄投送方式以邮戳为准,网络投送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评审:在北京市教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秘书处组织聘请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获奖:两项活动分别评奖,均设立三等奖励: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荣誉证书及奖金700元

三等奖5名: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获奖名单在学院路共同体网站及各成员校教务处网站公布,并另举行颁发大会由市教委领导颁发证书和奖金。

集册:获奖徽标及征文,以及部分未获奖的优秀徽标及论文将由学院路教学共同体装订成册,聘请有关领导题词作序,发放给所有相关作者,并由学院路教学共同体秘书处及各成员校收藏备查。

四、 投稿办法

(一)直接发至电子信箱sulong0828@gmail.com

(二)信函邮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邮政编码:100191,联系电话:82338761。

所有来稿需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单位、学校)、联系电话,邮寄稿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院路共同体十周年纪念”字样,电子邮件请在主题栏中填写“学院路共同体十周年纪念”字样,来稿一律不退,文责自负,请作者自留底稿。

北京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秘书处

                                   2009-11-10

http://jiaoyuchu.bjmu.edu.cn/art/2009/11/16/art_178_38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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